保障性住房进行时:四期在建,一期可以上市交易
[摘要] 11月18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达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大保障性住房 分配力度加快解决群众住房困难的通知》,文件要求完善住房保障申请、分配机制,健全管理服务体系,加快保障性住房小区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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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达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大保障性住房 分配力度加快解决群众住房困难的通知》,文件要求完善住房保障申请、分配机制,健全管理服务体系,加快保障性住房小区配套设施建设进度。说到江阴的保障房,从2005年第一期经济适用房颐新华都到今年交付使用的第三期经适房,共计有三千多套房子,为许多住房困难的人们解决了房子的问题。
日前,根据网络爆料,江阴第一期经济适用房颐新华都现已可以上市交易。需要上市的购房人需补交收益差价后方可上市交易。
小编闻此消息之后与江阴市房管局住房保障科取得了联系,证实了这个消息: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购买经适房满5年的,可由购房人按照届时同地段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与经适房差价的50%缴足差价款后,经住房局审查批准同意,可以取得完全产权。 目前的经适房收益差价基准价为每平米4510元。补交收益差价的公式如下:
住房补交收益差价=原保障面积*4510元/平方米*楼层系数*50%。
阁楼补交收益差价=阁楼面积*2255元/平方米*50%
楼层系统为:一楼为1,二楼和四楼系数为1.05,三楼系数为1.1,五楼系数为0.8。
(上面说的保障面积就是原来购经济适用房时,享受优惠价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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