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

2011-07-12 16:57 浏览人数: 大字体小字体

[摘要]物业维修资金使用流程

510房产网  [本文出自:物业管理中心]

【申请条件】业主已经交纳专项物业维修资金,物业项目已经交接验收合格。 

 【申请流程】   

 

【办理程序】

业主 (业委会) 申请

物业管理企业 (社区)申报

【受理时限】审批申报资料为十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部门】江阴市物业管理中心(或所在地房管所)

【联系电话】物管中心86880703 开发区所:86890385 临港新城所:86631689 澄东所:86201966 澄东南所:86301248 澄南所:86918356 徐霞客所:86535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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