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公有租赁住房申请流程

2009-06-19 23:17 浏览人数: 大字体小字体

[摘要]  为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公有租赁住房管理工作,我市于2008年12月4日出台了《江阴市公有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澄政发【2008】116号)文件,公有租赁住房坚持市场价、明补贴、有期限和轮候租赁、契约管理、只...

510房产网

  为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公有租赁住房管理工作,我市于2008年12月4日出台了《江阴市公有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澄政发【2008】116号)文件,公有租赁住房坚持“市场价、明补贴、有期限”和“轮候租赁、契约管理、只租不售”的原则。现将有关申请事项和办理程序告知如下,敬请垂询0510-86886283,0510-86880093。

一、申请截止时间:我市第一批公有租赁住房申请时间:从2009年5月14日起------2009年6月10日止.(以受理时间为准)

二、有关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范围、条件和规定等:可登录《江阴房产信息网》(http://www.jy510.com/)中的住房保障栏目,查阅《江阴市公有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文件,请认真学习,对照政策条件后,下载《江阴市公有租赁住房申请表》;

三、《申请表》一式四份,按表格内容属实填写;

四、在向市房管局提交申请表时,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江阴市公有租赁住房承租申请表》;
②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相关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证明;
③申请人家庭的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属集体户口,由用人单位出具住房证明;
④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源共享格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⑤人事关系或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
⑥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⑦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五、办理程序:(登记→核实→审核→公示→核准→抽签选房)
㈠登记.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机关事业单位、教育、卫生)或企业用人单位初审盖章,报市人事局人才开发科对申请对象的资格认定后,送市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服务窗口受理(同时提交所需资料);(用人单位(部门)审查盖章→人事局→房管局)。
㈡核实。市房管局对申请人及家庭同住人员住房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㈢审核。市公有租赁住房审核领导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对象,取消其申请资格。
㈣公示。审核后符合申请条件的,在江阴房产信息网上公示和用人单位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㈤核准。对公示无异议或对投诉举报经查证不属实的,由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办公室)核发《江阴市公有租赁住房承租核准通知书》,签订三方租房协议书。

江阴市房产管理局受理地址:
江阴市经济开发区砂山路92号房管局住房保障服务窗口(公交线路10、17、22、23 开发区管委会站下)

                   江阴市房产管理局
                    2009年5月14日

code

手机微信扫一扫

关注510房产网小程序,了解更多房源信息

code

下载510房产网APP

查看更多房源信息

普通会员
中介会员
销售会员
获取验证码
登录
账号密码登录
个人账号注册
获取验证码
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 《510房产网服务使用协议》 请认真阅读协议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