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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易多留心,买卖抵押要开始登记啦!

 

     新买的房子虽然没有过户,但房产证已经在自己手里了,怎么房子还会被抵押了呢?市民邢大爷遭遇了这样的麻烦事。

     邢大爷在2012年初向沈某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两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邢大爷如期支付房款。拿到房款后,沈某将房屋交予邢大爷使用,并将房产证交给邢大爷,双方书面约定了过户日期。没想到,到了过户日期,沈某总是推脱自己有事,拖延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2012年10月,邢大爷才发现自己购买的房屋被抵押了。原来,沈某利用房子没过户,向房屋登记主管部门谎称房产证遗失,补办了一张新证。随后以新证为证明,将房子抵押给俞某,骗得俞某8万余元,这笔钱被沈某用于赌博等挥霍。

     几天前,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民钱财,构成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邢大爷也在事后赶紧去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主审法官提醒市民,不要误认为拥有房屋所有权证便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在进行房屋交易的时候,如不能及时过户,要到房屋登记主管部门办理预告登记手续;房屋抵押也不能自行签订协议,要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防止一房多次交易,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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