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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户家庭签订购买经适房合同

   一幢幢经济适用住房拔地而起,住房困难家庭实现改善住房条件的梦想越来越近。记者昨天从市房管局了解到,1100户申购家庭已签订购房合同,今年10月,购房者可乔迁新房。

  市委、市政府为调控房地产市场,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将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列为政府十件实事工程来抓,2005年11月1日,占地208亩、建筑面积13.67万平方米的颐新华都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开工建设,经过建设者3个多月的努力,已进入主体工程建设,4月份将完成封顶。

  去年12月7日?符合购房条件的申购家庭在长江影剧院抽签选房,抽签方式采用电脑操作,一次确定房号。目前,1100户申购家庭已如愿签订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合同,其余申购家庭正在加紧审批。

  记者了解到,经济适用房政策性较强,市房管局在前期按政策规定严格做好申报、审核、公示、监督、审批工作外,善始善终坚持阳光操作,对符合条件者一个不漏,对不符合条件者或弄虚作假者坚决拒之门外。在申购家庭签订购房合同时,市房管部门发现,除个别家庭确因经济困难无奈放弃购房机会外,有部分家庭出现私下换房或提前交易现象,该部门已取消了10来户家庭的购房资格。

  房管部门提醒市民,《江苏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5年后,方可按市场评估价上市出售,并向政府交纳一定的土地金等收益。5年内提前签订的交易合同,为无效合同,购买者利益将会受损。(程伟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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