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建广厦居者有其屋

  今年春节,对于通江北路196号的高远明一家来说,是最快乐的一个节日。从1月1日起,江阴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表开始发放,牵挂着高远明一家生活的江海社区工作人员把他家的困难情况上报到了市房管局。今后,高远明家申请江阴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通过审核、公示关后,一家人可以告别船上漂泊不定的生活,在功能配套的小区里安享晚年。
情系百姓保障住房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进,以市场化为特征的住房新体制已起到主导地位作用。但是,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低收入家庭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的问题愈显突出。

  经济发展了,要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2005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并把这项工程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实事工程、民心工程来抓。首批经济适用房就位于澄江镇立新村地段,占地面积208亩,建筑总面积13.67万平方米。去年10月,1300多户申购家庭如愿领到了新房钥匙。

  然而,由于经济适用住房只售不租,对于一部分既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又为解决昂贵的房租精打细算过日子的家庭来说,改善住房条件还是一个可想不可及的梦。如何进一步强化政府在住房保障方面的功能,构筑一道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又成了决策者的心头大事。

  2006年5月,房管部门对全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基本确定廉租住房申请对象、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等问题后,在广泛征求街道、社区、房管所、市政府相关部门意见后,《江阴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于11月27日在市长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自2007年元旦起,全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全面实行廉租住房保障。

投入巨资实惠市民

  “如果把立新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地块建设商品房,有相当可观的收益。但市委、市政府还是把它用来建设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房,可见决策者利为民所谋的执政理念。”市房管局房改管理科科长丁玉萍算过这一笔账:首批经济适用房基价1980元,按同等地段商品房市场价测算,政府每平方米让利1000元左右,投入的总额就近1亿元。而建设廉租住房,还需要更多的投入。”

  价格实惠,小区建设标准不低。首期经济适用房选址立新小区,已成为符合城市建设规划要求,与江阴经济同步发展,与商品房开发水平同步提高的新型社区。张君英一家住在上世纪80年代建造的老房子里,能申请购买到经济适用住房,全家人喜开了怀。“窗户是隔音的,安全设施也好,物业管理到位,这样的小区让人住得放心、舒心。”

  今年即将建设的1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依然位于立新小区,其中9万平方米为经济适用房,1万平方米为廉租房。“要严格建设准入条件,选好项目建设单位和质量监理单位,在不增加建设成本,不减少相关配套设施的前提下,建成让市民放心、称心的住房。”相关部门带着责任感,作出了承诺。

  在建设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同时,老小区整治改造也成为我市顺应民意的一项新举措。建造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老住宅小区,由于建造时的局限性,公共设施落后,环境较差,成了群众关心的热点。整治旧房不需大拆大建,深受市民欢迎。近年来,我市先后对河北街、小河新村、虹桥四村、花园三村、虹桥三村等小区进行了改造,修缮房屋设施,改造基础工程,去年,还为虹桥七村、定波新村实施了1万多平方米“平改坡”,小区面貌焕然一新。

保障体系初步建成

  廉租房作为政府出资兴建的保障住房,与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一样,是政府社会公共政策的重要内容。

  有人如此解释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之间的区别:最低收入家庭不会因没有“钱”而夜宿街头,而经济适用房,没有“钱”是住不进去的。与其它城市不同的是,我市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减核为辅。其中租金核减我市早在1995年就开始实行,而实物配租,仅面向60周岁以上的孤寡老人。

  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城镇无房户或家庭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连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6个月以上的家庭,凭《江阴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便可向社区提出申请。申请资料通过各镇民政科初审后,再由市监察局、财政局、民政局、房产管理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等部门会审和公示,申请人家庭符合江阴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后,确认其保障条件。

  廉租住房保障建筑面积按享受保障的人口核定,标准为:一人20平方米,二人35平方米,三人45平方米,四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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