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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公示名单

      江阴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审批
公   告  

      开发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市委、市政府落实执政为民思想的重要举措。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满足《江阴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12条、第13条及《江阴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规定的条件。经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监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房产管理局、市总工会、临港新城管委会、澄江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对第二期申购登记经济适用住房的轮候家庭进行了共同会审,初步确认下列申请人家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  

  根据《江阴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16条和《江阴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规定,现予以公示,接受市民监督。公示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5日。对申请人购房资格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纪委监察局和市房产管理局反映。如举报情况属实,将取消申请人的购房资格。

  申购经济适用房名单请下载本新闻左下角的附件查看

公示电话: 市监察局执法室:86860231

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86861500

市房产管理局房改科:86880093
                                                              
                  江阴市房产管理局
                  二00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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