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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户口迁移政策放宽

近期,无锡市公安局根据户籍制度改革相关精神要求,在广泛征求省、市相关部门意见后,对本市无住房的老年户籍人口实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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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举措有效解决了本市老年群体因人户分离原因,在享受老年人社会性福利、办理社会事务等方面需要多地往返奔波,存在诸多困难不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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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政策

具有无锡市区户籍60周岁以上老人,本人及配偶在市区无住宅房屋的,可以申请在经常居住地(含租赁房屋、亲属房屋、商用公寓房等所在地)的社区家庭户登记户口。江阴市、宜兴市分别在本行政区域内参照执行。


温馨提示

这是所指的“无住房”并不是说老年人没有地方住,而是指没有可以登记户口的住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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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材料

申请人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向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迁入本人及配偶的户口,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本人、配偶在无锡市区无住房证明(不含商铺、公寓等非住宅房屋);

江阴市、宜兴市户籍人口分别提供在江阴市、宜兴市内的无住房证明。


(二)无住房老人户口迁移申请表;


(三)本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申办流程

01
办理“无住房证明”

您可以带好身份证件,到无锡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各个区的分中心办理,也可以到居住地附近的国土资源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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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住房证明”


02
到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户口迁移

请您带好“无住房证明”,还有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实际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户口迁移,由派出所提供《无住房老人户口迁移申请表》,申请人在现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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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受理后,由社区民警对申请人实际居住情况进行调查确认。


经核实,申请人确实居住在本辖区的,派出所按规定程序办理户口迁移


经核实,申请人未在本辖区实际居住的,告知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不予办理户口迁移业务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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