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长山大道南延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山大道南延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阴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阴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长山大道南延工程,位于无锡市江阴市境内,北起暨南大道,南至江阴界,道路全长约4.294km。

本项目道路等级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具备城市快速路功能,断面采用“主线+辅道”形式,主线为设计速度80km/h,满足长距离快速出行需要;辅道为设计速度60km/h。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1.718亿元,建安费为13.6685亿元。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全线所有工程的初勘、初测、初设;

2、全线所有工程的详勘、定测及施工图设计;

3、上述工程设计概、预算文件的编制、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招标配合及后续服务,设计审查会务服务等;

4、工可报批所有专题及用地报批所有专题和其他相关专题报告。

2.3服务周期初步安排

① 初步设计阶段:按照业主要求提交全部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概算等相关资料;

② 施工图设计阶段:按照业主要求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等;

③ 测量与勘探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④ 在此期间须根据业主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详细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设计资质和设计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a、c或b、c的资质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具有与其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应的资质):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c、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任意一方)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其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履约信誉(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1)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B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在无锡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中”级或以上级别。

(6)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具有与其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阴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江阴市五星路18号

邮政编码:214431

联系人:张海英、陈久宇

电话:0510-86080089

传真:0510-86080002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A座6楼

邮政编码:210019

联系人:杨海峰、王辉

电  话:025-87715117

传  真:025-87715110

E-mail:js86531176@126.com

9.其他

9.1申请人如果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则必须在预约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成功建立信用档案,否则无法进行网上预约。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联系电话:025-52853032,具体事宜也可咨询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25-87715117。

9.2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业绩、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信息、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投标人需根据评审要求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善企业及人员类似工程业绩的备案。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或备案信息内容不完善且未提供证明材料导致无法判定(如工程造价、建设里程、技术标准、担任职务等)是否符合评审要求的,均不作为评审依据。

9.3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9.4若本标段预约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9.5本项目开标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地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投标单位无需到开标现场,仅需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即可。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9.6凡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或加盖单位章的,均可采用相应电子签章代替。

9.7本项目技术建议书采用暗标制,投标人技术建议书中不得出现透露投标人信息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的文字或图片或电子签章等)。若评标委员会认定技术建议书中出现上述情况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分时技术建议书评审项得0分。

9.8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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