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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街道小学新生于7月4、5号预登记啦!

   

   笔者从澄江街道教育委员会发布《澄江街道2015年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意见》了解到,澄江街道2015年小学新生招生于7月4、5号启动,施教范围有调整,具体如下:
1、登记时间:7月4日、5日(星期六、星期天)二天。上午8 : 30—11 : 00,下午1 : 30—5 : 00。

2、新生年龄: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龄满6周岁,即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澄江街道适龄儿童和符合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各学校不得招收年龄不足的儿童入学。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其入学年龄可适当延缓。

3、登记对象:
(1)2015年5月31日前,在城区(澄江公安分局,含原夏港划入澄江街道区域)注册的常住户口的孩子,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有固定的住房,并持有合法的住房证明。
(2)2015年5月31日前,在城区(澄江公安分局,含原夏港划入澄江街道区域)注册的常住户口的孩子,父母无房产,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实际居住。
(3)2015年5月31日前,江阴市其他镇(街道)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有住房,持有房产证3年以上,并长期实际居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稳定工作。
(4)2015年5月31日前,江阴市其他镇(街道)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有住房,持有房产证6年以上,并长期实际居住。
(5)2015年6月30日前,符合条件,办理好澄江街道“三证”的新市民子女。

4、登记地点:澄江街道各小学。

5、查验材料:
(1)上述第一种对象: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明(或公房租赁合同)、儿童预防接种证、幼儿成长(评价)手册等。
(2)上述第二种对象: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证明(无房产证明:由孩子父、母本人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到砂山路92号江阴市房管分中心查档窗口开具)、儿童预防接种证、幼儿成长(评价)手册等。
(3)上述第三种对象: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工作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社保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幼儿成长(评价)手册等。
(4)上述第四种对象: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幼儿成长(评价)手册等。
(5)新市民子女:户口簿、暂住证或房产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幼儿成长(评价)手册和澄江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公安、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三证”。

6、具体说明:
(1)新生户籍与父、母房产证或公房租赁合同一致,并长期实际居住的,到所属的施教区学校登记。
(2)新生户籍在城区,但户籍与父、母房产证不一致的,到父、母房产证所在地所属的施教区学校登记。
(3)新生户籍在城区,父、母持有多套房产证的,按父母长期实际居住地到所属的施教区学校办理登。
(4)新生户籍在城区,父、母与新生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共有,户口在该房产中,且长期共同居住的,由学校调查核实后,按父母长期实际居住地到所属的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
(5)新生父母无房产,但户口在施教区的,凭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其父母无房产证明,由学校调查核实按父母长期实际居住地到所属的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
(6)新生户籍在澄江街道,因城市改造和建设而动迁的,已分配或购买新房入住的,其子女到所属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拆迁后尚未安置,处在过渡期居民的子女,由街道拆迁管理中心出具证明,可到原居住地所属的施教区学校、也可到将安置房的所属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
(7)孩子父、母是当年从军队转业,或市级引进人才,父母无房产,凭相关证明(转业证明、市人才证明等)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的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
(8)新生户籍在江阴市其他镇(街道),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住房,持有房产证3年以上(2012年5月31日前),并长期实际居住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稳定的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自己经营的可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持房产证、工作单位证明、社保证明或个体工商户的为营业执照、户口本等,到所属的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
(9)新生户籍在江阴市其他镇(街道),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住房,持有房产证6年以上(2009年5月31日前),并长期实际居住的。持房产证、户口簿等,到所属的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
(10)新生户口挂靠在澄江街道的他人户籍上,父母户口、房产等均不在澄江街道区域的,由市教育局协调到父母户口和长期居住地所属的施教区学校登记。
(11)新市民子女新生,应在6月30日前办理好澄江街道计划生育、公安、劳动社保部门出具的验证材料即“三证”,到所属施教区学校登记;根据市教育局的规定,“三证”中有不一致的(不在一个镇、街出具的),按劳动社保验证(工作所在地)的镇、街道所属学校登记(持有房产证的按房产区域登记)。(澄江街道“三证”办理点:文定路107号,澄江街道市民服务中心窗口)。
(12)新市民子女新生,其父、母持有城区房产证6年以上(2009年5月31日前),已经办理好澄江街道计划生育、公安、劳动社保部门出具的验证材料即“三证”的,可持房产证、“三证”等按照本地新生的施教区相对应学校登记。
(13)新生家长在7-8月携入学新生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预防接种单位进行初步查验,根据实际情况完成补证、补种。正式登记注册时《儿童预防接种证》交学校,查验结束后发还家长保存。
(14)其他特殊情况由澄江街道教育委员会统筹协调安排。
 

小学教育资源调整具体见下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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