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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我的!户口他的!我却没有办法!

    自家房子里竟然还另一个陌生人户口,原本是当成拥有优质教育资源的房子购买的,如今想要转手却遇上尴尬,让人却步。

    10月27日,静静接到一个咨询电话,陈女士2005年为了工作之便在公园路买了一套63平的房子,陈女士买房后并未迁户口,2015年这套房子可以上实验小学和市中了,陈女士想把这套房子卖掉,去南闸或者敔山湾换套稍大点的房子,可是在她想卖房子的时候,发现房子里面还有别人的户口。

    陈女士这套房子已经买了十年,当时买房所签的合同也已经找不到了,到派出所去询问,派出所也不愿意告知户口里面有谁,带着房产证去也也不肯告知是谁。

    陈女士觉得很委屈,房子的双证是自己的,为什么不肯告诉我户口里面有谁,这让他怎么卖房。

    静静问她,当时买房的时候没有问房东户口的事情吗?陈女士说当时根本不在意户口,以为买了房子自然而然里面肯定没有人,不是卖房子根本不知道房子里还有别人的户口!

    对此,静静也表示爱莫能助,本身迁户口的事,如果对方不肯配合,也无法强制迁出,因为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一旦发生争议只能通过协商解决,而陈女士这种情况是连跟谁协商都不知道。

    静静在此提醒大家,尤其是想买拥有优质教育资源的房子的,在房屋买卖时,双方需要提前将“迁户口”一事约定在合同条款中,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就有权向法院主张自己的约定权利。而且大家要知道合同是制约君子的,大家在签好合同付完定金后,就要让原房东把户口迁出了,你要是全款都结清,就剩了一两万押金,原房东要是因为种种原因户口就是不迁,你即使打官司胜诉了,浪费的时间精力不说,要是人家还不出钱呢,不要怪静静把事情想的多坏,你把所有可能发生的坏事都想一遍,才会觉得世界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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