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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澄江街道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意见已出,来看看今年的变化~

 2018年澄江街道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澄教发〔2018〕67号《江阴市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与市教育局共同研究通过,现提出2018年澄江街道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意见如下:

    一、招生原则

    1.依法规范招生。严格遵守省、市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严禁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以任何名义分设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

    2.有序组织登记。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合理划定施教区,确定具体实施方案,妥善组织新生入学登记,确保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

    3.明确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具有澄江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符合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

    二、登记办法

    1. 登记时间

(1)本地新生:7月7、8日(星期六、星期天)二天;(2)新市民新生:7月14、15日(星期六、星期天)二天,上午8 : 30—11 : 00,下午1 : 30—5 : 00。

    2. 登记地点

    澄江街道各小学。

    3. 新生年龄

    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2011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儿童,因身体疾病、心智发育不完善等原因未按时间正常入学,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核实确认后,可以正常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4. 登记对象

    (1)2018年5月31日前,在澄江街道(澄江公安分局)注册的常住户口的孩子,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有固定住房,并持有合法的住房证明。

    (2)2018年5月31日前,在澄江街道(澄江公安分局)注册的常住户口的孩子,父、母无房产,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实际居住。

    (3)2018年6月22日前,办理好澄江街道公安、人社、卫计三个部门出具的合格查验证明(即“三证”)的新市民子女。

    5. 查验材料

    (1)本地新生: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住房证明(住房产权证明或公房租赁合同,住房产权证明以下简称“房产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幼儿成长(评价)手册、房产信息证明等。

    (2)新市民新生:户口簿、居住证或房产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幼儿成长(评价)手册、澄江街道合格查验“三证”等。

    6. 具体说明

    (1)新生户籍在澄江街道,户籍与父、母所持有的独立房产证(公房租赁合同)地址一致,到该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

    (2)新生户籍在澄江街道,户籍与父、母所持有的独立房产证地址不一致,到该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

    (3)新生户籍在澄江街道,父、母持有多套独立房产证的,到父、母长期实际居住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

    (4)新生户籍在澄江街道,父、母与新生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共有(须出具监护人房产信息证明):  a. 新生父母无其它房产,到该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b. 新生父母有其它独立房产,到父母独立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c. 新生父母无独立房产,但有多套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房产的,到新生父母份额最高的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

    (5)新生户籍在澄江街道,父、母无房产的,到新生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须出具监护人房产信息证明)

    (6)新生户籍在澄江街道,父、母住房因城市改造、建设而动迁: a. 已安置或购买新房入住的,到该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b. 尚未安置仍处于过渡期的居民子女,由澄江街道征收拆迁管理局(江阴市文定路107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出具证明,到原被拆迁住房所在地或者即将安置新房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

    (7)父、母当年从军队转业,未购置住房或者已购置住房但尚未拿到房产证,凭转业证明等材料到父母实际居住地或者即将入住房屋所在地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

    (8)父、母为市级引进人才,未购置住房,凭相关证明(市委组织部出具的人才证明等)材料,到父母实际居住地施教区学校办理登记。

    (9)新生为江阴市非澄江街道户籍,父、母于今年5月31日之前在澄江街道持有房产证,新生于7月6日之前将户籍迁入澄江街道的,可以按政策办理入学登记;未按规定时间迁入户籍的,由澄江街道统筹安排入学。

    2019年起,父、母于新生入学上一年的10月31日之前持有房产证,新生户籍未迁入的,由澄江街道统筹安排入学。

    (10)新生户籍挂靠在澄江街道他人户籍上,父母户籍、房产等均不在澄江街道区域的,由市教育局协调到父母户籍和长期居住地区域学校办理登记。

    (11)新市民新生,应在6月22日前办理好由澄江街道公安、人社、卫计三个部门出具的合格查验“三证”,由街道教育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一调配,以学校通知为准。“三证”中有不在同一个乡镇、街道出具的,到劳动社保验证的乡镇、街道办理登记;持有房产证的到房产所在乡镇、街道办理登记。

    (12)已签订住房买卖合同但暂未领到房产证的期房不作为施教区房产依据进行登记(拆迁安置与军人当年转业情形除外)。

    (13)其他特殊情况由澄江街道教育委员会统筹协调安排。
新生家长在7-8月携入学新生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预防接种单位进行初步查验,根据实际情况完成补证、补种。正式登记注册时《儿童预防接种证》交学校,查验结束后发还家长保存。

    今年,新生户籍、父母住房信息变更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因近几年新生入学人数将逐年递增,为便于街道提前调研、合理规划,2019年起,当年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户籍、父母住房信息变更截止时间为上一年的10月31日,请广大家长提前做好准备

    房产信息证明开具地点:长江路188号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由新生父、母本人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开具)。

    “三证”办理地点:公安、人社部门在澄江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文定路107号)一楼大厅;卫计部门在申请人现居住地所在社区(村)。

    三、相关要求

    1. 各学校要按照规定,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招生制度和程序。一是正确宣传好。各学校应在校门口及施教范围内居民密集区张贴招生公告,明确施教区范围、报名时间和应交验的证件等。各幼儿园要通过告家长书、发校讯通、张贴宣传栏等形式,对大班孩子的家长进行广泛宣传。二是正确操作好。在把握原则性的基础上,掌握灵活性,注意工作方法,妥善化解矛盾,确保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顺利登记。

    2.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义务教育的收费政策规定,切实强化对学校收费行为的监管,规范学校和相关单位接受社会组织、个人捐赠的行为,禁止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费用。除经市物价部门核准的代办性、服务性收费外,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烈士子女、解放军边防指战员子女、残疾人子女应适当减免收费。

    3. 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和市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特别是城区生源较多、情况比较复杂,在实施过程中会出现各种问题。因此,各学校要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做好家长的来访接待工作,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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