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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抵押预告登记转房屋转移登记、抵押登记需要哪些材料?(2016年版

 商品房预告登记、抵押预告登记转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由房地产权利人、抵押权利人共同申请,须提交材料:

1、江阴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表一、表三),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商品房初始登记证,
4、销售发票,
5、契税完税证明,
6、房屋平面图,
7、补充条款,
8、预告登记证明,
9、抵押预告登记证明,
10、土地分割登记证(独立宗地需提供宗地图及坐标),
11、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

1、办理未成年人权属登记,由其法定监护人申请并提交法定监护人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2、单位权属登记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已办理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的,如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时抵押预告登记尚未注销的,则必须一并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及抵押预告登记转抵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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