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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公租房降门槛扩范围

     新版《江阴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出炉了。记者昨从市住建局获悉,与原来的管理办法相比,今年公共租赁住房出现了供应范围扩大、准入门槛降低、房产限制放宽等新变化。

    今年,公租房的供应范围调整为本市澄江街道办事处、临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辖区域,较以往扩大了一倍以上,纳入了更多的企事业单位。

    公租房申请对象调整为新就业人员和各类引进人才,学历要求由大专降至中专,并首次将高级技工纳入保障范围。具体包括:来本市创新创业的领军型人才;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才;取得高级工(含)以上职业资格的紧缺型技能人才;市级(含)以上科技创新载体研发人才;市级(含)以上优秀创业项目创业人才;重大项目引进的其他人才。

    新办法将申请对象“在全市范围内无房产”的要求,调整为“在公租房供应范围内无房产”。同时,原先的“先缴纳市场租金再按一定比例发放租金补贴”,调整为“承租人按公租房租金标准全额缴纳租金”。据了解,以往缴纳公租房租金,需先按建筑面积缴纳一年的市场租金,年底再按享受面积(单人户25平方米、二人户40平方米、三人户50平方米、四人及以上户60平方米)返还市场租金的30%。现在承租人可直接缴纳公租房租金,合同一年一签,租金一年一缴,减少了环节。同时,住建、物价等职能部门对各类住房保障对象、各地段公租房租金标准进行了调整,其中公租房租金由每平方米10.5元下调为7-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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