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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房屋纠纷不断,签订协议要仔细

 

    本来是欢天喜地买房子,没想到因签订协议时约定不明而导致了一场官司。昨日,记者从市人民法院获悉,在法官的调解下,买卖双方握手言和,满意地授受了调解。法官提醒,订立房屋买卖合同要全面细致,订立的条款应尽量详尽,以免留下后遗症。
    据了解,去年11月,范某将花园四村的住房转让给李某,成交价52.2万元。双方订立协议时约定将室内的空调、冰箱、电视机等物品随房屋一并转让,但合同中未对这些物品的特征进行描述。此后李某支付了房款47万元,就在双方准备办理过户手续时,李某提出再到房子里看看。可进入了房子后,李某傻眼了:原先的液晶电视机变成了普通电视机,大冰箱换成了小冰箱,皮沙发变成了破布沙发。李某随即与范某交涉,但范某认为房子里原来就是这样的。从去年吵到今年,两人一直吵到了法院。
    承办法官充分了解双方争议的焦点后,主动查看现场,并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多次协商,双方的对立情绪得到缓和,并愿意从继续履行合同的角度将矛盾化解。经法官调解,双方一致同意剩余房款按5万元结算,并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现在二手房买卖十分普遍,但因当事人的大意,合同中存在的漏洞也不少。为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法官提醒,在双方约定室内物品随房屋一起转让时,要对该物品约定清楚,甚至可以用照片等形式作为合同的附件予以固定。这样可以防止在履行合同时产生分歧,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让合同双方放心。(杨奕 周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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