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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话期房

     引言:作为近几十年的产物,期房从无到有,从优势凸出到诟病日显,都符合当时的国情。此次,小编就期房的产生,与现房、准现房的比较和其面对的争议进行一番浅谈。


     我国商品预售制度始于1994年,目的是扶持房企,降低企业资金壁垒。然而,随着房价的不断攀升,实行了十几年的房屋预售制却备受人们诟病,反对声愈发响亮。2012年8月2日,一条“取消商品房预售制”的传言更是导致沪深两市地产股全盘下挫,招商地产、金地集团等股指濒临跌停,一时间,房产市场动荡不安。


(此为网络配图)

     期房——产生与发展
     房屋预售更通俗的说法叫做卖期房、卖楼花。何为期房?具体定义而言,房地产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产权证为止,所出售的商品房称为期房。
     1955年,香港住房严重不足,需求庞大。时年30岁的霍英东成立立信置业有限公司,一改当时的现楼销售政策,提出“预售楼花”,并提倡分期付款。随后其他地产商纷纷效尤,成为香港房地产市场的一大经营特色。逐渐,从1955年到1965年10年间,香港地产业蓬勃发展,并波及到东南亚地区,之后传入中国内地。
     九十年代初,内地正值房地产业起步阶段,开发商自有资金严重不足,融资渠道和融资手段单一,房地产业发展缓慢,瓶颈不断,于是住建部主导设立了商品房预售制度。1994年我国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预售条件、监管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商品房预售制度实行后,各主要城市期房的购买比例逐渐发展到80%以上,部分城市甚至达到90%以上。久而久之,期房市场日益成熟,与现房对应,成为了房产市场上截然不同的两种购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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