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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全面实施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

    为提升江阴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切实维护住宅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江阴大力推进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工作,对全市商品房、拆迁安置房和保障房全面实施质量缺陷保险制度,并列入土地出让条件。

    过程中出现的缺陷。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即在保险赔偿责任期间,保险单中载明的建筑工程项目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因潜在缺陷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造成被保险项目物质损坏的,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修理、加固或重建的费用。

    今年8月,江阴市正式出台《关于推行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以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为手段,提升我市住宅工程建设质量水平。《意见》明确,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期从建设工程竣工备案2年后开始计算。

    其中,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险责任赔偿期为10年,防水、保温工程的保险责任赔偿期为5年,装修、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供热与供冷系统等工程的保险责任赔偿期为2年。相较于《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于施工单位的保修规定,将防水、保温、装修部位的保修期均延长了2年,相当于防水、保温部位的保修期延展到了7年,装修部位的保修期延展到了4年,更好地保障了业主的权益。

    竣工备案2年内出现质量缺陷,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维修。施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后,业主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可直接向保险公司提出,由保险公司派员现场核实,确定责任方归属。若属于保险赔付范围,保险公司可直接赔付,缩短维修流程,减少纠纷的产生。

    目前,中国平安保险江阴支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江阴中心支公司、中国人民保险江阴支公司组建共保体,参与我市住宅工程质量缺陷保险。同时,保险公司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住宅工程施工实施全流程跟踪。截至目前,全市有23个在建房地产项目实施了质量缺陷保险,涉及保险金额68.8亿元,保费103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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